伊春监测重金属 建立环境污染保险制度
2013年01月21日 14:51 4976次浏览 来源: 中国环境报 分类: 铅锌资讯
黑龙江省伊春市环保局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,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。
在试点起步阶段,伊春市的实施范围重点包括生产、储运、运输、使用化学品的行业,矿山采选、石油化工、钢铁、有色金属冶炼等重金属行业,存在高环境污染风险及其他高风险企业等。试点应参考企业风险评估结果、所在行业类别、生产经营规模和周边环境敏感程度,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。
伊春市环保局成立了伊春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了责任分工。
责任编辑:彭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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